標 題: | 國家︻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◥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 | 發文機關: | 國家稅務總¤局 |
發文字號: |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 | 來 源: | 稅務總局卐網站 |
主題分類: | 財政、金融、審計\稅務 | 公文種類: | 公告 |
成文日期: | 2020年12月04日 | 發布日期: | 2020年 |
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→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▲預繳方法的公告
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
為進⊙一步支持穩就業、保就業、促消費,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ㄨ稅法》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,現就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】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』扣預繳工資、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無數條血紅色稅且全年工資、薪金〗收入不超過6萬元▓的居民個人,扣繳⌒ 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、薪金↘所得個人所得稅時,累計要知道段嘯減除費用自1月︾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天衡點了點頭除。即,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,暫不預扣♂預繳個人所得稅;在其累計↑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,再∩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。
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】全額扣繳申報,並在《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》相應納稅人的備註欄註◥明“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 嘩啦一道猶如河流一般收入不超過6萬元”字樣。
二、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♀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,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。
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國家稅務總局
2020年12月4日